我省出臺實施方案
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明年起分類考錄
南報網訊(融媒體記者 毛慶) 近日,省委組織部出臺《江蘇省深入推進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分類管理實施方案》,強調在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管理各環節突出加強制度執行力和基層治理能力建設,選取部分行政執法領域開展分類培訓、分類考核試點,從2022年起開展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分類考錄。
《實施方案》立足全省行政執法隊伍的現狀、特點,嚴格落實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政策,把履行強制性、執行性職責的職位劃出來。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職位重點分布在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城市管理、應急管理等綜合執法領域,以及衛生監督、自然資源、勞動監察等其他執法領域,將上述領域的市級以下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和部分縣級機關列入職位設置范圍。設置一線職位基準比例,原則上市、縣執法機構一線執法職位數量不低于本機構編制(職位)總量的80%,基層隊、站、所等執法機構工作人員應全員從事一線執法工作,確保執法人員履行主責主業。
《實施方案》結合職位特點和工作需要,在選育管用各環節采取針對性措施,公開招錄重點測評法律素養、法律執行、人際溝通和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調任、轉任重點面向具有本領域專業背景、法律教育經歷和處理疑難復雜問題經驗的人員,進一步優化執法隊伍結構。建立公務員主管部門牽頭、執法機構主管部門協同落實的培訓管理機制,整合各類培訓資源,強化精準培訓,組織開展分類分級培訓,不斷提高行政執法類公務員的能力素養和執法效能。強化考核結果在職務職級晉升、表彰獎勵等方面的綜合運用,向基層一線執法辦案崗位傾斜、向實績突出的人員傾斜,對承擔急難險重任務、作出重大貢獻的執法人員按規定予以及時獎勵。